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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3号
发布日期:[08-04-22 10:09:00]
供热等综合利用
13.城市供气、供热、供排水管网建设、经营(大中城市中方控股)
14.旅游景区(点)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、保护和经营
15.公路旅客运输
广西自治区
1.木薯综合开发利用
2.天然香料种植和加工
3.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
4.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
5.蔗糖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
6.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生产(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除外)
7.铟、铅、锌的深加工及应用
8.锰的深加工
9.滑石和重晶石采选和深加工
10.松香深加工
11.氟化盐生产
12.城市供气、供热、供排水管网建设、经营(大中城市中方控股)
13.旅游景区(点)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、保护和经营
14.公路旅客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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