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家人“所居必择高岭”,往往同姓数十户或上百户集聚而成为一寨。土家人多聚居山内,客家人多居山外。土司时,只有土司、舍把、族长等土官以木架屋,雕梁画柱,而一般土民,多编竹为墙,茅草盖屋,若盖瓦房,则犯僭越之罪。堂屋正面设有祖先神位,两旁侧室住人。侧房内靠前处设火坑,置三脚架,用来架锅做饭。侧房近屋顶处,编竹为楼;楼底悬一木架。竹楼及木架利用火坑中烧火的热气,烘粮食、肉、木柴等。现土家房舍,多建“吊脚楼”式木板瓦房,楼上住人,楼下养牲畜或堆放肥料柴草等。
苗家喜合族聚居,一姓一寨,或数姓一寨,居室形制有两种,一种是极为简陋的所谓三根柱子通天,“八”字木,上盖茅草的居室,另种是较好的即为吊脚楼。楼下养牲畜,楼上住人。堂屋一侧为火屋,置有火坑,坑内置三脚架用以煮饭或炒菜,火坑后方供奉的家神。火坑屋的套间即为该家长者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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